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汾网
对此,警迅即查
6月9日上午,博眼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经批评教育,
山西警方提示,不恶意造谣、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公民上网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不轻信传言,36岁,到案后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表示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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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主动写下保证书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